一、奖学金的奖励范围
相关院(校)地球物理学专业在读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本科生,品学兼优者,可申请该奖学金。
二、奖学金的设立时间
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设立的时间自2007年9月始。
三、奖学金的评选标准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
3、品学兼优、成绩优异,当学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,素质测评在本专业(或班级)前二名
4、符合以上条件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、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优先考虑
四、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
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每所校(院)评选名额为3人,基金会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(不低于国家奖学金)。
五、申请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
(1)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申请表;
(2)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教务处或所在学院成绩管理专用章);
(3)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初审推荐报告(评审委员需亲笔签字)
(4)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推荐汇总表
六、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及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员工向所在院(系)提出申请,填写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申请表一式两份。
2、院(系)整理员工申请材料,在各校(院)评委委员组织下,进行民主评议择优推荐,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,将相关材料报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。
3、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审查并上报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评审委员会,由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,将奖励名单反馈给各校(院)。
4、 “刘光鼎地球物理科学基金会”组织颁奖仪式,并向获得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的员工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。
七、 其他
1、本方案解释权属于“刘光鼎地球物理科学基金会”。
2、附件1: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申请表。
3、附件2:初审推荐报告(样表)。
4、附件3: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推荐汇总表。
5、附件4:“刘光鼎地球物理奖学金”评审委员会名单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