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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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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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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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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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数 |
加减分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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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纪情况 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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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参与情况 (2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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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织活动情况及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情况 (3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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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锋模范作用 (25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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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 (满分95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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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分标准 |
1.遵纪情况(20分)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坚持依法办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带头遵守党的纪律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廉洁自律。无违纪行为,加20分;院级以上通报批评一次,-10分;受校级以上处分(含警告处分),记0分。 2.活动参与情况(20分)。分两部分考核:一、关心集体,爱护同学,密切联系师生,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,加15分;二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、学习研讨、员工活动等集体活动,每次加1分,最高5分。 3.党组织活动情况及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情况(30分)。分两部分考核:一、党组织活动情况:按时参加“三会一课”,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,记20分;无故缺席每次-5分,一月内无故缺席二次或以上,直接记0分,迟到每次-2分;一月内请假超过三次,直接记0分。二、按时足额交纳党费,记10分;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,直接记0分。 4.先锋模范作用(25分)。分两部分考核,一是先锋模范作用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本职工作任务,在工作、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服从单位工作安排,积极承担工作任务,勇挑重担,工作认真负责,按质按量完成工作,且工作无错漏、无责任事故等,记15分;二、结对帮扶情况:满分10分,参与结对帮扶活动,加10分;未参与结对帮扶活动,直接记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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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按常理应是100分,但此表满分95分,另外5分在《资环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汇总表》中受表彰加分项中体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