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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太阳集团7237网站 | 作者:太阳集团7237网站 | 发布日期:2024-03-27 09:05:06 

太阳集团7237网站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

2023年修订)

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、强化安全教育、组织纪律性,维护正常的教员工活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》《太阳成集团大学员工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本办法适用于太阳成集团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、在太阳集团7237网站接受本科生、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员工。

二、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学院报到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,须凭有关证明请假。事假期满超过两周不报到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三、每学期开学时,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回学校。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的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。未经请假或未被准假者,必须按时返校。否则将按照《太阳成集团员工违纪处分办法》(云大学[2017]6号)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理:擅自离校1-3天的,给予警告处分;擅自离校4-7天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擅自离校8-10天的,给予记过处分;擅自离校11-14天的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擅自离校15天(含15天)以上的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
四、员工因病请假,在校期间须凭学校校医院门诊部证明,外出期间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。请假材料包括:①请假审批表,②医院证明。病假3天以内(含3天)由辅导员审批;3天以上不超过一个月须经班主任、辅导员、分管系领导、学院分管领导及员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;病假超过(或累计超过)1个月者,需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和备案(备案材料同上),或办理休学手续。员工所有请假材料最后交由辅导员保存并备案登记,辅导员需定期将员工请假情况汇总后报给学院分管领导。

五、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(导师安排出差和单位实习见第七、第八条和第九条)。如有特殊情况急需离校者,需提供有关证明,方可酌情准假,请假离昆或外出3天以上需提供:①请假审批表,②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,③建议购买保险。请假时限和其它手续参考第四条。

六、员工因公参加省、市、学校、学院组织开展的学术或公益活动,并经有关部门证实后,确实无法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公司产品活动,而提出的请假,需由带队老师审核签字后,提供相关证明,请假离昆或3天以上需提供:①请假审批表,②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,③建议购买保险。请假时限、请假登记表(电子文件)和其它手续参考第四条。

七、员工不得私自到其它单位实习,或以到单位实习的名义,长时间离开学校。毕业年级(本科生四年级,研究生三年级)的员工因找工作需要,工作意向单位认为必须通过实习才能招聘,由班主任、分管系领导进行相关情况的核定,并经员工的导师或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同意后,员工方可到对方单位实习,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:

(1)获得员工的导师或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及系主任同意;

(2)实习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,并且有一定的保障能力;

(3)实习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(或提供实习接收函),实习协议(或实习接收函)包括以下内容:对方单位愿意承担该员工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责任,实习单位需指定实习导师,实习导师愿意指导员工完成相关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;

(4)实习期间的意外保险原则上由实习单位购买,如实习单位不能购买保险,则需由员工本人购买;

(5)办理请假手续。办理请假手续时必须携带:①双方签订好的实习协议(或单位实习接受函);②保险单复印件;③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;④经指导教师、班主任、辅导员、分管系领导、主管副经理及员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认可的请假表。每次请假时限在一个月以内,超过一个月者,需再次办理请假手续。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者,请假表需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和备案,请假材料报学院备案。

八、研究生参加导师课题项目、学术会议等外出,原则上需有导师或本校老师陪同,如因特殊原因无老师陪同的,原则上需2人或2人以上员工同往,并且必须购买保险,请假离昆或3天及以上者还需提供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。请假时(不限天数)必须经过导师、班主任、辅导员、学院员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7天及以上者还需分管系领导、分管院领导审批。每次请假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。员工请假时需提供材料:

①请假审批表;②保险单复印件;④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(离昆或3天及以上)。员工所有请假材料最后交由辅导员保存并备案登记,辅导员需定期将员工请假情况汇总后报给学院分管领导。

九、本科生参加导师课题项目、学术会议等外出,原则上需由导师或本校老师陪同,请假手续包括:①请假审批表;②保险单;③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(离昆或3天及以上)。请假时限和其它手续参考第四条。

十、如果有课程的员工,办理上述所有请假手续前,原则上须经得任课教师认可。

十一、员工请假应亲自办理手续,填报请假单,经批准并将所有材料报辅导员备案后方能生效。如需续假,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。

十二、员工请假期满,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亲自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。

十三、请假理由必须真实,如发现弄虚作假,有伪造行为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。

十四、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学校,以及请假期满而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返校的,视为无故旷学,按《太阳成集团员工违纪处分办法》相关条款处理。

十五、本管理办法由学院员工教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 

附件1. 研究生请(销)假审批表(2023年修订).doc

附件2. 本科生请(销)假审批表(2023年修订).doc

 

 

 

 

太阳集团7237网站员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

(公司党委代章)       

2023316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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